1)第227章 帝踏武当_一切从童子功开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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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除了负责日常事务的内阁之外,朱氏大宗正院也要进行改革!大明王朝的朱氏大宗正院,正式改名为天朝监察院!

  设与内阁理事平级的正一品院主一名,由赵氏赵清雅担任!

  设从一品的副院主三名,由我二妹朱秀敏、三妹朱秀兰,以及散客吕尚君担任!”

  朱承武将内阁的几位常任理事和非常任理事宣布完之后,再度宣布着他对新朝制度的改革之举。

  自我革命、自我监督的监察系统,有着前世记忆的朱承武怎么可能忘记这个大杀器。

  “监察院独立于新朝所有系统之外,对新朝所有官员具有监督权,但不具备处置权,只能将监察发现之事向我亦或者内阁移交!

  监察院直接对我负责,内阁不能插手监察院之事!

  若是存在我闭关或者忙于其他事情,一时联系不到我的情况,内阁与监察院想进行业务交流,必须获得至少一正一副两位监察院院主的同意,以及内阁至少四位理事的同意!

  新朝不设超品职位,除内阁理事和监察院院主这八位正一品以外,也不得再增设任何正一品的实职和虚职。

  至于从一品的实职,除了三位监察院副院主之外,只得再设一位战时兵马大元帅,非战时,战时兵马大元帅必须空置。

  除此之外,新朝也不得再设任何实职从一品。

  至于虚职从一品,则由内阁自行把握,报我同意后,即可授予为天朝立下大功之人,从一品的名誉虚职。

  除正一品、从一品之外,包括六部尚书等正二品职务,全部由内阁自行商议后任命!

  其他人也可向内阁自荐或推荐!

  一旦内阁多数票同意,即可任命!

  但我在这里要立个规矩,一旦推荐之人为官不仁、贪赃枉法,推荐之人要受到降一等的牵连处罚。

  也就是说如果某人推荐的官员贪赃枉法太过,被处以死刑,那推荐之人至少也是一个没收全部财产,终生监禁的下场。

  不仅推荐之人,任命之人也要受到监察院的连带调查,看看任命之人任命之时有无私心!”

  在将内阁办事体系和监察院监察体系建立起来后,朱承武开始给大殿中人立规矩。

  虽然朱承武也不知道他所立下的规矩能管多久,但朱承武相信以他无上大宗师的武道修为,他亲自说出口的规矩,总是能管一段时间的。

  就在众人仔细听朱承武的讲述,并在脑海中构建新朝的制度构架和权利构架,并思考他们自己应该争取哪个位置,应该向哪位大佬靠拢之时,朱承武关于连坐的讲述却是吓了他们一跳!

  这样的连坐法可不是仁君主政时该有的政策。

  哦!

  朱承武不是仁君,而是仗着武力大搞一言堂的暴君、独夫…

  那没事了!

  既然连坐法的实行已经不可避免,那他们又开始思考这样的连坐法又会给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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